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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鉴定注意事项

创建时间:2023-05-27 18:43

委托检测注意事项

 

1样品检测委托书

请严格参委托书模填写,“★号标志为必填项其中,委托单位和经手人信息会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最终检测报告以委托合同所填内容为准。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书均须重新填写邮寄。

2检测样品大小尺寸

送检样品为原材料(如原木、原木段、木板、木块等)样品最小尺寸不能小2cm×2cm×2cm。因检测报告上有来样照片,请自行决定适合的送检样品大小尺寸。


送检样品为成品(如家具、手串、木雕等工艺品等):建议将成品整件送至或快递至检测中心,以便检测报告上来样照片为整件成品;不便搬运的大型家具中有小构件(如抽屉、门板、横撑等),可将小构件送至或快递至我处,我们将在隐蔽部位取最小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上的来样照片体现小构件若需体现整件家具照片,与业务人员沟通,可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取样。

2送样地/电话: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环科中17号联U谷西22A 

业务 010-59771857

 

3检测费用

检测前需全额支付检测费,付现金或对公汇款方式。

邮寄样品及鉴定报告的费用由委托方受理。

检测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检测费参见鉴定收费标准


4检测时间

检测报告一般在收到样品10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少于5个工作日需按加急处理。


5汇款信息:

户名:木材节约发展中  

:0200 0036 0920 0081 150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  

汇款留言请备注:技术服务费

 

6发票开具

如需开票(纸质专票或电子普票),请将汇款截/凭证发给工作人员,并提供开票信息。公对公汇款开公司发票,个人汇款开个人发票。


 

注:委托书(纸质原件)、样品和汇款均收到后安排检测。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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