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检测委托书
样品检测委托书
委 托 单 位 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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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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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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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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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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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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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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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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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仲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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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规格/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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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和检测依据 |
甲醛释放量 GB/T 17657-2013 4.60 ○ ; GB/T 17657-2022 4.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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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要求 |
¨ 不判定 ¨ 判定,判定标准:GB/T 39600-2021 ○ ; GB 18580-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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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后样品处理 |
¨ 委托单位取回 ¨ 检测中心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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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要求 |
¨ 1份 ¨ 增加 份 ¨ 增加英文报告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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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急:¨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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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领取方式 |
¨ 自取 ¨ 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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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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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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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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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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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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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和委托书邮寄地址 (到付拒收) |
收件人:业务室 电话:010-5977185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环科中路17号联东U谷西区2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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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
户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账号:0200 0036 0920 0081 150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汇款留言请备注: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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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中心 填写 |
样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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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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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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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情况 |
¨ 已交 ¨ 未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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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 委托单位对其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中心对委托单位的资料负保密责 任。因字迹不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2. 委托单位要求检测后取回的样品,不支持复检。 3. 检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检测结果的不正当使用所产生任何损失,检测中心不承担责任。 4. 样品取样部位由委托单位指定,并在“备注”中确认。 5. 由于样品本身特性造成的开裂、变形等不影响检测结果的问题,属于正常情况,检测中心不承担责任。 |
注:本表格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